排污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我局决定对以下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7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证书有效期限 |
注销原因 |
1 |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奋飞新型建筑材料厂 |
92411023MA41293Y8X001V |
2020年6年16日至 2023年6月15日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2 |
许昌市建安区旭升新型建材厂 |
91411023MA40F2714W001V |
2020年6月16日至 2023年06月15日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3 |
许昌县千厦砖业有限公司 |
91411023665975654X001V |
2020年6月16日至 2023年06月15日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