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按照《许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评、奖惩五个办法的通知》(许环委办〔2023〕9号)规定,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现将2023年11月份各县(市、区)及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函告如下:
一、县(市、区)排名情况
县(市)由好到差依次为:襄城县、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
中心城区五区由好到差依次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安区、魏都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乡(镇、办)排名情况
中心城区26个镇(办)由好到差前2名的乡(镇、办)依次为:建安区昌盛街道办事处、魏都区西关办事处。
中心城区26个镇(办)由好到差后5名的乡(镇、办)依次为:东城区天宝街道办事处、魏都区颖昌办事处、东城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东城区邓庄街道办事处、东城区祖师街道办事处,魏都区产业集聚区办事处因当月单项因子达不到数据有效性规定,判定为末位。
县(市、区)82个乡(镇、办)由好到差前5名的乡(镇、办)依次为:禹州市方山镇、禹州市鸠山乡、襄城县山头店镇、禹州市神垕镇、长葛市增福镇。
县(市、区)82个乡(镇、办)由好到差后10名的乡(镇、办)依次为:长葛市大周镇、禹州市钧台街道办事处、建安区张潘镇、襄城县丁营乡、建安区桂村乡、建安区河街乡、建安区陈曹乡、建安区榆林乡、禹州市颍川街道办事处、襄城县十里铺镇。排名结果见附件。
附件:2023年11月份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