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按照《许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评、奖惩五个办法的通知》(许环委办〔2023〕9号)规定,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现将2023年12月份各县(市、区)及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函告如下:
一、县(市、区)排名情况
县(市)由好到差依次为:襄城县、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
中心城区五区由好到差依次为:东城区、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乡(镇、办)排名情况
中心城区25个镇(办)由好到差前2名的乡(镇、办)依次为:魏都区西关办事处、建安区昌盛街道办事处。
中心城区25个镇(办)由好到差后5名的乡(镇、办)依次为:东城区邓庄街道办事处、东城区祖师街道办事处、东城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东城区天宝街道办事处、魏都区颖昌办事处,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魏都区新兴办事处、魏都区灞陵办事处、魏都区南关办事处、魏都区文峰办事处因当月单项因子达不到数据有效性规定,判定为末位。
县(市、区)82个乡(镇、办)由好到差前5名的乡(镇、办)依次为:禹州市夏都街道办事处、鄢陵县马坊镇、鄢陵县陈化店镇、禹州市方山镇、长葛市董村镇。
县(市、区)82个乡(镇、办)由好到差后10名的乡(镇、办)依次为:襄城县湛北乡、禹州市钧台街道办事处、襄城县库庄镇、建安区桂村乡、襄城县丁营乡、建安区张潘镇、襄城县十里铺镇、建安区榆林乡、襄城县王洛镇、襄城县汾陈镇。排名结果见附件。
附件:2023年12月份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