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豫 1000环听公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王松涛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3月12日15:00
二、听证地点:许昌市生态环境局311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公开
四、听证内容:王松涛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 2024年3 月 12日前到本机关办理听证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智
电 话:0374-6069520
地 址:许昌市魏都区创业服务中心B座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科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