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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事项 |
决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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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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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控措施 |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许昌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控措施。 |
第四季度 |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许昌市公安局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许昌市商务局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