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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许昌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2-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预测预报结果,我市扩散条件转好,本轮污染过程基本结束。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许政办〔2023〕23号)规定,于2025年2月3日18时解除本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水泥熟料和烧结砖瓦企业继续执行错峰生产规定。请各县(市、区)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持续做好企业达标排放监管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时排查消除高值热点,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发布、响应情况和预警期间管控措施落实及应对效果等开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