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我局决定对以下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6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证书有效期限
注销原因
1
河南达茵生态缓释肥有限公司
914110230988842964001R
2022-01-19至 2027-01-08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