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体系完善,法治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领导带头,推进法治工作走深走实。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批示指示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聚焦党纪学习教育总要求,利用党组会、班子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等形式,开展学习34次,交流研讨350人次,带动机关全年共开展书记上党课16场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培训人员全覆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思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4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定《许昌市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10个方面37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法治建设。抓实队伍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专题讲座、培训轮训、线上学习等形式,持续提升全系统法治素质,组织各类法律培训讲座10余次;荣获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竞答”三等奖。建安分局成为我市首个被省厅命名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完成单位”的县级分局,行政指导案卷被评为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二)坚持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地方性法规制订修订和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配套政策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合法性审查,选聘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全年对30余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及时、规范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归档管理;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重大执法决定一律经集体讨论。
(三)坚持严管优服,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环评审批服务优化。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完成1297张排污许可证复核、4个园区规划环评评审、185个省市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和47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率先探索环评打捆审批模式,入选全省改革典型案例红榜,经验做法被人民网、许昌日报刊发推广。执法监管措施有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打击监测数据造假25起,采取异地监督帮扶形式,拉网式排查整治“散乱污”390家;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检查,发现问题709家,整改完成率100%;全年共录入移动执法系统检查记录10487条,联网报送数据质量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均达到100%。“双随机”执法检查成效明显,2024年本部门双随机共抽查企业479家,发现并要求整改环境问题61个,移送市场监管局涉嫌环境检测报告造假案件1件。发起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8次,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任务24个,抽查企业32家,差异化监管比例达到10%。我局已连续三年被许昌市营商环境联席办公室表彰为“许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91起,处罚743.2711万元,查封扣押20起,移送刑事拘留2起2人,移送行政拘留2起2人,有力震慑了排污单位违法排污行为。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2次,及时形成案件线索清单,对符合索赔条件的案件线索,尽快启动案件调查,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及时上报,2024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起。
(四)坚持底线思维,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加强《许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许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手册》《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防汛防火防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漯河、周口、平顶山等地市按照《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进行信息联通,督促指导企业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目前全市共564家环境风险企业完成预案备案工作,其中一般风险等级533家,较大风险等级23家,重大环境风险等级8家。开展应急演练。2024年全市先后组织并参加应急救援演练、环境应急演练、反恐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31次,查找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存在的短板,针对性进行整改,提升环境应急处突能力。编制环境应急处置方案。成功对我市四条河流(北汝河、颍河、清潩河、吴公渠)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处置方案,提升全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应对能力,进一步筑牢流域环境安全防线。
(五)强化权力制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以司法监督、人民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为重要抓手,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同时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市政府维持原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件0件。二是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共受理有效环境举报投诉458件,2件正在办理,剩余均已办结,有效解决了一批污染问题,化解了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矛盾。三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9件,办结率、满意率达到了100%。四是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监管、环境行政审批、环境政策法规等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391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6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六)深化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良好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坚持环境监管与服务并驱、执法与普法互动,开展“送法入企”40家次,发放普法材料600余份,发布4批次13个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6场次法治宣传活动,以及环保知识展览、环保志愿者服务,营造了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法治氛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办公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法治标语、摆放法治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直面短板弱项,法治护航能力仍需加强
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目标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还存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多样、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教育缺乏精准性等问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还不太理想。
三、锚定靶向攻坚,法治赋能生态治理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破题生态环境治理,以制度创新护航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构建执法严明、守法自觉的生态法治新格局,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各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针对空气质量改善等重点领域,开展系列监督帮扶专项行动,打击恶意违法行为,营造公平营商环境。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处罚。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其他部门执法协作,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专项整治。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和社会公众需求,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环保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