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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入河排污口异地核查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9-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9 号)要求,提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入河排污口异地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拟实施入河排污口异地核查项目,现采取询价方式进行公开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异地核查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预算金额:50万元。

4.采购需求: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入河排污口异地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提高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平为重点,对异地省辖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核查,指导帮助各地发现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省高质量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具体要求见附件)。

5.项目实施期限:3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

3.供应商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测绘或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期3个月社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时限及要求

自我单位公开发布询价公告之日起,供应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报送至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逾期不予接收。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信用查询、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无需提供项目报价信息。

四、响应文件获取及提交

1.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我单位审核后,对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逐一发送项目询价通知书,明确报送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2.收到询价通知书的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送纸质响应文件,对不能按期报送的,应提前告知我单位,未提前告知我单位的视为放弃投标。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密封袋正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货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五、询价评定

1.报价要求: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一次不得更改的报价。

2.成交原则:我单位组成项目询价小组,召开项目询价会议,根据各供货商在询价会上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

六、采购人信息

1.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2.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412室

3.联系人:卜同

4.联系电话:0374-6069515

5.电子邮箱:xchwkk@163.com

附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入河排污口异地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