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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许昌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12-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最新预报结果,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市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结束,依据区域联防联控指令及《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许政办〔2023〕23号)规定,于2026年1月1日8时解除本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全市水泥熟料、烧结砖瓦企业继续执行错峰生产规定。自1月3日起,受雪后逆温影响,我省将会有新一轮轻中度污染过程,请各县(市、区)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引导不可中断工序企业及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燃煤电厂和供暖企业,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力争做到“物料满仓、燃料加仓、废料清仓”;持续做好企业达标排放监管,抓好元旦跨年夜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及时排查消除高值热点,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发布、响应、管控措施落实及应对效果开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