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调整更新工作,移除企业33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2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4-6069516
联系邮箱:xchb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