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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市级环境应急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3-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决策辅助和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我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根据《许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许昌市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市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相关单位和个人征集环境应急专家,专业领域包括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保装备制造、环境法学及其他相关行业专业。

二、征集类别

专家库成员分为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监测、污染治理修复、环境科研等4类。

应急管理类:为全市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安全、消防、应急救援等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应急监测类: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结果对污染趋势进行预判。

污染治理修复类: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和生态修复工作。在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装备设计制造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科研类:参与环境应急管理法规规章、规划计划、重大课题和重点工作等事项研究和制定,在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风险防范、装备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三、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各类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为生态环境安全发展献言献策,贡献力量;

(三)现从事环境应急相关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专业(行业)国内外情况、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备较丰富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够及时参加环境应急相关活动;

(五)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在许昌市域内有常驻工作场所(定向邀请专家除外),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四、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五、申请材料

(一)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许昌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推荐(审批)表;

(三)教育背景及工作简历,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环境应急方面主要工作经历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航

联系电话:0374-6069981

邮箱:xcsy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