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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3-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执法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扛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并进,落实学法述法机制,引领形成依法履职、规范行权的法治新格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上廉政党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动完善内部法制审核、执法监督等制度机制。将法治要求深度嵌入业务工作流程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实战练兵活动,在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中成绩突出,办案规范化水平执法文书质量显著提升。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审议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规范程序,确保决策民主科学。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对重大决策、文件草案、重要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涉企执法“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机制,切实规范执法流程。将执法大练兵融入日常,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在年度全省执法实战比武中成绩突出,实战练兵成效显著。强化案件质量管理,通过案卷联合评审与常态化稽查评查,推动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提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的针对性与执法震慑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对轻微违法依法实施免罚轻罚,体现执法温度与弹性。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环评告知承诺、打捆审批、“两证合一”等举措,服务重点项目。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正面清单管理,落实差异化监管。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运行。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协同机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监管各类政务信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一批污染问题。

六、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指导企业完成预案备案,分级落实责任提升实战能力,组织应急演练,指导企业提升自主防控能力,筑牢安全防线。在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方面,深化“府检联动”,推进案件查办,探索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方式,促进生态实质性修复,强化“损害担责”意识,推进构建责任明确、修复有效、赔偿到位的治理新格局。

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国际无废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展览展示及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广普法产品。推进“送法入企”,深入企业围绕合规经营、风险防范与绿色生产等主题开展专题普法培训,发放政策解读与法律指南等宣传材料千余份。强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提升企业环保主体意识和行动自觉,凝聚环保共治合力。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如法治思维与业务实践融合有待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仍需提升等。2026年,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