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执法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扛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并进,落实学法述法机制,引领形成依法履职、规范行权的法治新格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上廉政党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动完善内部法制审核、执法监督等制度机制。将法治要求深度嵌入业务工作流程,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实战练兵活动,在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中成绩突出,办案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文书质量显著提升。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审议重大事项时严格履行规范程序,确保决策民主科学。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对重大决策、文件草案、重要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涉企执法“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机制,切实规范执法流程。将执法大练兵融入日常,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在年度全省执法实战比武中成绩突出,实战练兵成效显著。强化案件质量管理,通过案卷联合评审与常态化稽查评查,推动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提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的针对性与执法震慑力。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对轻微违法依法实施免罚轻罚,体现执法温度与弹性。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环评告知承诺、打捆审批、“两证合一”等举措,服务重点项目。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正面清单管理,落实差异化监管。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运行。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协同机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均出庭应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监管等各类政务信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一批污染问题。
六、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指导企业完成预案备案,分级落实责任。提升实战能力,组织应急演练,指导企业提升自主防控能力,筑牢安全防线。在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方面,深化“府检联动”,推进案件查办,探索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方式,促进生态实质性修复,强化“损害担责”意识,推进构建责任明确、修复有效、赔偿到位的治理新格局。
七、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国际无废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展览展示及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广普法产品。推进“送法入企”,深入企业围绕合规经营、风险防范与绿色生产等主题开展专题普法培训,发放政策解读与法律指南等宣传材料千余份。强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提升企业环保主体意识和行动自觉,凝聚环保共治合力。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如法治思维与业务实践融合有待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仍需提升等。2026年,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