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蓝天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补齐我市大气环境治理短板弱项,结合我市实际,拟开展“许昌市美丽蓝天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及服务项目”。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美丽蓝天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及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需求:为编制《许昌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50万元。
(五)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交付地点: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1、2其中之一即可。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本单位及所属人员未被生态环境部门失信记分处理的声明。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时限及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接收。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无需提供项目报价信息。
四、响应文件获取及提交
(一)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我单位审核后,对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逐一发送项目询价通知书,明确报送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二)收到询价通知书的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送纸质响应文件;逾期未送的,视为放弃投标人资格。
(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密封袋正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货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询价评定
(一)报价要求: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一次不得更改的报价。
(二)成交原则:我单位组成项目询价小组,召开项目询价会议,根据各供货商在询价会上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询价通知书),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
六、采购人信息
(一)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二)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308室
(三)联系人: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黄先生
(四)联系电话:0374-6069519
(五)电子邮箱:xcsdq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