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许昌市“无废细胞”创建活动方案》《许昌市“无废细胞”创建评估管理规程(试行)》《许昌市“无废细胞”创建评估指南》《许昌市“无废细胞”创建督导服务制度》等要求,经过申报、评估验收、复检、抽检、公示等程序,现对获得2023年度“无废细胞”创建单位予以公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