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1-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成立组织、建立机制。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的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政务服务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政务服务“好差评”的具体事务,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定期传达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要求精神,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按照《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定了全局“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重点任务工作开展,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分工、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把工作抓牢抓细;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进行问责处理;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责任落到实处,跟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加强宣传,提升参与。加大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参与评价,制作宣传标语,多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进行宣传;积极收集群众反映诉求,有效提升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参与度、知晓度和获得感。

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系统的特点,充分调动部门科室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资源,积极探索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定制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打造许昌生态环境政务服务靓丽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