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自2017年我市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积极主动作为,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质量核查,广泛深入宣传,在各级共同努力下,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表扬。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农业农村局、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禹州分局被表彰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集体”,参与普查工作的11名同志被表彰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个人”。
许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对于研判许昌市环境态势及变化趋势,加快推进许昌市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