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国全、周为民、王宏伟出席。副市长赵鹏、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赵艺林、市监察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上,受市政府委托,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春香报告了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及土壤环境保护指标均圆满完成。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四位,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土壤环境状况总体安全稳定,“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探索形成的4个经验模式被生态环境部肯定并推广。
会议指出,要提升站位,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重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扣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这一主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着力发展生态经济、强化生态保护、保障生态安全、完善生态制度、繁荣生态文化,推动生态强市建设。要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点方面、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硬指标、硬措施,分阶段实施、逐年推进、力求实效。要系统治理,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突出科学治污遵循规律、实事求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精确问诊、靶向治疗,持续抓好大气污染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治理标准,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突出依法治污,强化执法监管能力,重点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行“一体化执法”,提高柔性执法和智慧办案水平。全力构建全方位的生态保护屏障,持续巩固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着力营造绿色健康的人居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