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建法治政府 全民共享法治成果——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8-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者:

美丽许昌,法治先行。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我市正举全市之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始终坚持依法治污,用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此刻,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

争做“莲城”法治政府建设的忠实崇尚者。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许昌全面提升城市品牌、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望大家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热潮中,关注、关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坚定法治信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和生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将宪法法律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

争做“莲城”法治政府建设的真诚宣传者。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传播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新标准、新形象、新魅力。真正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莲城”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当好“莲城”法治的形象代言人。

争做“莲城”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践行者。充分发挥法治“正能量”,合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引领者。坚决杜绝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持续提升法治公信力。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敬请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者做“莲城”法治政府建设的崇尚者、宣传者、践行者,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推动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