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豫环辐审〔2021〕4544号
关于襄城县姜庄乡卫生院
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襄城县姜庄乡卫生院:
一、原则同意襄城县姜庄乡卫生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王永召变更为李向阳。
二、医院位于河南省襄城县姜庄乡姜庄村。
三、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要真实准确。
四、所需材料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应在1月31日前编写并上报年度辐射安全防护评估报告。完善辐射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发现和排除辐射安全隐患。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五、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负责。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