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瑞鸿·湖畔名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4月
1、说明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展开对瑞鸿·湖畔名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
2、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帝豪路以北,龙祥路以东。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内容为:红线内占地面积34941平方米,绿线内占地面积33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90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便民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工程项目组成分别见下表1、表2。
表1 建设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
项 目 |
单 位 |
指 标 |
备注 |
1 |
规划用地面积 |
m2 |
34941 |
红线内 |
33538 |
绿线内 |
2 |
总建筑面积 |
m2 |
17903 |
|
3 |
地上建筑面积 |
m2 |
103500 |
计容积率 |
其中 |
住宅总建筑面积 |
m2 |
92296 |
其中含廉租房建筑面积3476平方,计70套 |
其中 |
≦90m2建筑面积 |
m2 |
63062 |
占住宅建筑面积的71%,不计廉租房 |
≧90m2建筑面积 |
m2 |
26758 |
占住宅建筑面积的29%,不计廉租房 |
4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m2 |
11204 |
占地面积2090平方米,站总用地面积的6% |
其中 |
物业管理用房 |
m2 |
325 |
|
社区服务用房 |
m2 |
400 |
|
便民店 |
m2 |
240 |
|
垃圾分拣房 |
m2 |
15 |
地上645个、地下1350个 |
室内体育健身场地 |
m2 |
300 |
|
其他配套服务用房 |
m2 |
9924 |
|
5 |
地下建筑面积 |
m2 |
14403 |
|
其中 |
地下机动车库 |
m2 |
11653 |
两层机械停车,占人防面积4750m2 |
地下非机动车库 |
m2 |
2750 |
|
6 |
居住户(套)数 |
套 |
833 |
|
其中 |
≦90m2 |
套 |
703 |
占总户数84.39% |
≧90m2 |
套 |
130 |
占总户数15.61% |
7 |
居住人数 |
人 |
2890 |
户均人数3.2 |
8 |
建筑密度 |
% |
21 |
|
9 |
容积率 |
|
3.09 |
|
10 |
绿地率 |
% |
36 |
|
11 |
机动车停车位 |
辆 |
768 |
地下机动停车692辆,地面停车76辆 |
12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辆 |
1806 |
地下停车 |
13 |
农副产品经营点通道面积 |
m2 |
300 |
|
|
|
|
|
|
|
|
|
|
表2 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 |
项目 |
建筑内容 |
栋数 |
主体工程 |
住宅 |
1#18F住宅楼坡屋面檐口高度54.2米,局部17层坡屋面檐口高度51.3米;2#18F底商住宅坡屋面檐口高度57.2米,3#18层底商住宅坡屋面檐口高度58.0米,5#22F底商住宅坡屋面檐口高度68.8米,6#、7#、10#23F住宅楼坡屋面檐口高度68.7米,8#23F住宅楼坡屋面檐口高度68.9米,9#18F住宅坡屋面檐口高度55.9米,2F底商女儿墙高度10.8米,4F底商女儿墙高度17.4米,4#3F配套服务用房女儿墙高度10.7米,局部2F女儿墙高度7.7米,局部高出构筑物不计 |
10栋 |
辅助工程 |
地下一层 |
车库及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层高5.1米 |
其他公建设施 |
底商,垃圾分拣房、地下热交换站(位于龙祥路西侧12m,占地300m2)、公厕 |
依托工程 |
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
城市燃气系统 |
2.1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201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既不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也不属于第二类(限制类)和第三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2 项目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帝豪路以北,龙祥路以东。根据许市国用(2010)字第005000337号及许市国用(2011)字第005000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可知,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区域内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目前正在进行厂区内土地平整工作。
2.3 建址条件
拟建项目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帝豪路以北,龙祥路以东。水、电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周围以居住区为主,环境质量较好,适合居民居住。
3、区域概况
(1)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魏都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根据魏都区环境水质量功能区划规定,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V类功能区。
根据魏都区噪声功能区划规定,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
(2)环境现状质量
大气环境现状:根据2011年许昌市环境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2、NO2 、PM10等污染物均不超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标准要求。
水环境现状: 根据许昌市环境监测站2011年1月-12月份,对清泥河平、丰期水质常规监测数据可知:2011年清泥河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因此,评价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大区域的综合整治力度,以改善评价区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对该区域地表水影响不大。
声环境:本项目南临帝豪路,其声环境现状昼夜噪声监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其它边界以及厂界四周各敏感点的声环境现状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评价等级
(1)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污水主要来自居民的生活废水。由工程分析可知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本报告确定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建成后,将接入天然气管道,因为天然气为清洁燃料,污染较小;项目区域内冬季由市政管网提供热源经换热后供给散热器进行采暖,因此也不产生由供暖带来的大气污染;由此本次评价大气环境评价仅作简要分析。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内的噪声污染主要为公路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小,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因此确定本次噪声评价等级为二级。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主要针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行为,运用于本工程城市生态环境评价等级的划分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本项目是大型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生态评价工作不考虑进行评价等级的划分,力求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拟建项目对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等方面的影响。
5、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结合项目的建设性质和特征,并对实际过程中的建设活动进行分析,明确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的环境污染因子,并依据相关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周围环境条件等确定这两个阶段的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见下表3。
表3 评价范围
评价时段
环境要素 |
评价范围 |
施工期 |
运营期 |
水环境 |
对项目水污染源强进行核算、对污水的排放去向及排入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
大气环境 |
建设项目边界以及周围敏感点 |
噪声 |
建设项目边界及周围敏感点 |
生态 |
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并适当考虑周围地区 |
6、评价重点
本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施工期的主要评价重点为噪声和扬尘;营运期的主要评价重点为污染防治措施。
7、主要敏感目标
本项目位于许昌魏都区,项目西侧50米为七里店乡政府及七里店居民,北侧40m处为七里店居民,南侧为帝豪路,东侧70米为万通驾校,项目东侧125m处为清泥河。环境保护目标和级别见下表4。
表4 环境保护目标和级别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
方位 |
离最近厂界距离(m) |
环境功能 |
空气
|
七里店乡政府及七里店居民 |
W |
5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
七里店居民 |
N |
40 |
许昌市十六中学 |
W |
760 |
天宝实验幼儿园七里店分院 |
NW |
570 |
新庄 |
SE |
540 |
许昌市建安医院 |
SE |
690 |
声环境 |
七里店乡政府及七里店居民 |
W |
50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七里店居民 |
N |
40 |
地表水环境 |
清泥河 |
E |
125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 |
清潩河 |
/ |
/ |
地下水环境 |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8.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噪声影响分析: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地基、建筑结构及物料装卸噪声等。施工期噪声影响具有短期性,且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根据预测,拟建项目施工大部分机械设备噪声距施工场地40m-60m以外可符合限值要求,夜间在200m以外可基本符合限值。拟建项目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施工期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基础结构施工阶段、机械车辆运输中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排放的烟气,其中施工扬尘是主要污染源,短期内将对施工作业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布置防尘网等降尘措施,减小施工环境不利影响。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具有短期性,且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施工活动自身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是冲洗施工车辆和设备产生的含泥沙、悬浮颗粒物和矿物油等污染物的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冲厕废水和盥洗废水,其BOD5、COD等有机类污染物浓度较高。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利用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回填沟、坑等。项目施工生活垃圾在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过程中,挖掘的土壤分层堆置,绿化用土进行回填。施工作业产生的少量弃土可用于地方筑路填料、护坡用土等。因此工程弃土对沿线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组成成分相对简单,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对施工工程弃土暂存点要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水土流失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造成影响。因此在暂存、堆置及相应处理处置方式合理的条件下,本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8.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废气排放主要是厨房废气、地下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和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废气。
厨房废气包括燃气废气和油烟废气。由工程分析可知厨房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情况为SO2为0.06t/a 、NO2为0.383t/a和烟尘为0.146t/a,油烟产生量0.26t/a。评价建议住户厨房安装厨房油烟机,普通油烟机的去除效率一般为60%以上,住户油烟经处理后统一由各幢楼层的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放量为0.105t/a,平均排放浓度约为0.85mg/m3。只要其油烟排放口避开小区内周围居民住宅楼,分别均朝向道路和开阔绿地,则对小区内居民住宅楼和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地下车库应设机械排风系统,加强车库通风换气,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标准要求。但考虑到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对住户及排放口来往人群有负面影响,要求地下停车场排气口设计合理的排放位置和高度,使之不低于人群呼吸带并在人群活动较少的地方排放,同时设计合理的排气速度,使之与大气迅速混合稀释,并在排放口设置绿化隔离带。地下停车场及时换气,汽车尾气中污染物能得到及时稀释,对人体的危害性较小,能满足人群正常活动的需要。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投入使用后,日最大用水量为428.31m3/d(156333.15m3/a),废水排放量为292.336m3/d(106702.64m3/a)。生活废水水质较为简单,无特殊的污染因子,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小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然后进入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对其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地下室内各配套设备的噪声,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商业运营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等。对其采取有效措施后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对其实施垃圾分类存放,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并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注意文明卫生,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⑤社会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虽然存在生活废水、废气等排放,但杜绝大量工业废气及工业废水的污染,有效地收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减少散排污水现象。污水管道及化粪池等配套建设,使项目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对改善地表水环境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污染因子简单,通过前文的分析表明对区域环境影响程度较轻,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该区域的环境质量,更加符合其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另外,项目建设完成后,是以高档住宅和临街商铺为主要功能的高层、小高层建筑组成的建筑群体出现,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改善了区域环境,而且增加项目内绿化面积,将改变区域的原有景观,使该地区景观多样性增大。
(3)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根据调查,本项目南临帝豪路,其声环境现状昼夜噪声监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为使交通噪声对小区住户的影响降到最小,环评建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利用绿化控制噪声,在项目邻街建一定宽度的绿化带,既起到了吸声、降噪的作用,又能阻挡扬尘,美化环境。
②尽量将对声环境部太敏感的房间功能面向公路一侧,小区设计中尽量将临街一面设为厨房、卫生间等,卧室靠小区内侧,以减少交通噪声对临街住户的影响。
③建议临路的房间的墙体、门窗等采取隔声措施,建设安装时提高加工精度、减小门窗缝隙,其隔声量可达20dB左右;改进窗的隔声措施如增加玻璃及空气层厚度或采用真空层还可进一步降低室内噪声。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施工期环保措施分析
本工程对施工扬尘采取围挡、加盖篷布以及定期洒水等措施能有效降低扬尘量;施工噪声采取从声源、传播途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能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建筑垃圾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使固废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废水污染物比较单一,主要为SS,采取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废水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措施可行。
(2)营运期环保措施分析
①小区内部及周边环境应加强绿化,通过加强停车场周边的绿化,优选对汽车尾气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品种净化汽车排放尾气,既美化了环境,又净化了空气,措施可行。
②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没有特殊的毒性因子,各部分产生的生活污水沿楼内立管排入楼外检查井内,经楼群内污水管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由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清潩河,措施可行。
③该项目公建设施中泵等设备均设置在室内,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再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设备选用了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另外,项目周围道路口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并对临街建筑安装双层中空隔音玻璃,可最大限度降低周围道路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程度。因此,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物业管理处清洁人员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措施可行。
10、公众参与及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
10.1 公众参与目的
任何工程的建设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区域公众的利益,公众出于对各自的利益,会对工程保持不同的态度和观点。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就是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和专家咨询活动,是项目建设方或评价单位同项目所在地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其目的就是让公众了解项目以及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让公众在项目筹建阶段便参与进来,协调建设单位与当地公众的关系,使项目能被公众充分认可,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同时,获得稳定的社会效益。
因此,实施公众参与,可提高评价的有效性,并在进行公众参与的活动中提高本地居民的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当地的环境状况,提高环境质量,同时也进一步使环境影响评价接近实际。
10.2 公众参与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10.3 公众参与的原则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本着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众的意见,做到公正无偏,不带调查者个人感情和主观意见,调查中要体现针对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
10.4 公众参与的对象和方式
10.4.1 公众参与的对象
(1)公众
为了使本次调查内容全面、客观、公正,并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本次公众参与对象主要为项目周围居民。
(2)社会团体
管理部门:七里店居民、魏都区环保局、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等部门。
专家团体:相关领域的专家。
10.4.2 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参与形式和内容的设计是否合理和全面,直接影响公众参与结果的有效性、真实性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说服力以及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公开环境信息、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等。
10.5 公众参与的内容
10.5.1 第一次公众公示
本项目第一次公众公示采取的形式:采取网上公示2013年3月14日在大河论坛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开的环境信息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项目简要介绍,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等,并提示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第一次网上公示内容见表5。
表5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
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瑞鸿·湖畔名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公示
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计划在许昌市帝豪路以北,龙祥路以西,建设瑞鸿·湖畔名居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瑞鸿·湖畔名居项目位于许昌市帝豪路以北,龙祥路以西,红线内占地面积34941平方米,绿线内占地面积33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90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便民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总投资2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分析;
(3)本项目建成后水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4)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的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总
联系电话:13839016629
通讯地址:许昌市帝豪路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4-2939498
传 真:0374-7759777
电子邮箱:yimi0304@126.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八一路祥瑞小区多2号楼401
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10.5.2 第二次公众公示
本项目第二次公示采取的形式为:在项目所在地及其附近区域张贴布告。主要公开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并提示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以及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10.5.3 召开座谈会
10.5.4 问卷调查
本次公众意见的调查,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现场走访、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所在地附近民众展开了广泛的公众参与活动,本次问卷调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待参与者填写后收集返回归类整理,由环评单位统计分析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并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内容详见表6。
表6 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瑞鸿·湖畔名居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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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
联系电话 |
|
拟建项目概况: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计划在许昌市帝豪路以北,龙祥路以西,建设瑞鸿·湖畔名居项目。
红线内占地面积34941平方米,绿线内占地面积33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90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便民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总投资2亿元。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有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水土流失等。营运期主要污染有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组燃油烟气、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生活垃圾等。
为使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特请您参与公众调查,发表您对该建设项目所持的态度和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
您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本项目? |
建设单位宣传 |
本次调查 |
其它 |
您认为项目建设后对您或家人生活质量的影响? |
提高 |
降低 |
无影响 |
您是否满意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是否会促进区域建设? |
是 |
否 |
不清楚 |
您是否了解对本工程基本情况? |
了解 |
了解一点 |
不知道 |
您认为该项目的施工给你带来最大的影响是? |
汽车尾气 |
噪声 |
扬尘 |
对施工期的暂时影响,您的态度? |
可以接受 |
接受但要有减缓措施 |
无所谓 |
您是否满意本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
支持 |
不支持 |
无所谓 |
从环境影响来看,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应该采取哪些措施?请说明,以便在工程规划和实施中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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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同意的选项上划“√”,可选多项。若反对项目建设,须注明反对理由,否则视为无效。
10.6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
10.6.1 管理部门及专家意见
(1)魏都区环保局等管理部门领导对该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认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希望建设单位能从严要求,加强环境治理,多与环保部门沟通,确保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保护环境。
(2)专家认为该项目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临近居民区的施工作业场,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最大限度的减小施工作业对人群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监督与管理,保证项目区商业、办公用房的质量;同时,加快施工进度。
10.6.2 公众意见
(1)调查对象的构成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有效回收200份,有效回收率100%。被调查人员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详见表7。
表7 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项目 |
人数 |
百分比% |
年龄 |
18岁以下 |
0 |
0 |
19~40岁 |
164 |
82 |
41~60岁 |
30 |
15 |
60岁以上 |
6 |
3 |
职业 |
工人 |
110 |
55 |
农民 |
4 |
2 |
干部 |
22 |
11 |
学生 |
10 |
5 |
其它 |
54 |
27 |
文化程度 |
大专以上 |
120 |
60 |
高中 |
50 |
25 |
初中 |
30 |
15 |
初中以下 |
0 |
0 |
(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本次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详见表8。
表8 调查结果统计表
项目 |
意见 |
人数 |
所占比例% |
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本项目 |
建设单位宣传 |
130 |
65 |
本次调查 |
60 |
30 |
其他 |
10 |
5 |
项目建成后对您及家人生活质量的影响 |
提高 |
140 |
70 |
降低 |
4 |
2 |
无影响 |
56 |
28 |
是否满意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满意 |
112 |
56 |
一般 |
86 |
43 |
不满意 |
2 |
1 |
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会促进区域建设 |
是 |
176 |
88 |
不清楚 |
20 |
10 |
否 |
4 |
2 |
是否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
了解 |
60 |
30 |
了解一点 |
120 |
60 |
不知道 |
20 |
10 |
本项目的施工带来的最大影响 |
汽车尾气 |
20 |
10 |
噪声 |
100 |
50 |
扬尘 |
80 |
40 |
对施工期暂时影响的态度 |
可以接受 |
90 |
45 |
接受但要有减缓措施 |
90 |
45 |
无所谓 |
20 |
10 |
对本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的态度 |
满意 |
102 |
51 |
一般 |
92 |
46 |
不满意 |
6 |
3 |
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
支持 |
170 |
85 |
不支持 |
0 |
0 |
无所谓 |
30 |
15 |
根据回收的调查问卷分析,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涉及的对象有农民、学生、干部、工人、个体户等,其中工人、个体户所占比例较高。通过调查及口头咨询,评价了解到以下几点:
①本项目建设后对区域内生活质量的影响,70%的调查对象认为提高生活质量,2%的调查对象认为降低生活质量,28%的调查对象认为不影响生活质量;
②对于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情况,被调查对象中:有56%的人认为满意,43%选择一般,1%的人不满意;
③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会促进区域建设,被调查对象中:有88%的人认为是,10%的人不清楚,2%的人认为否;
④公众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程度,30%的被调查对象对本项目了解,60%的被调查对象了解一点10%的被调查对象不知道;
⑤施工带来的最大影响,有10%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汽车尾气,50%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施工期噪声污染,40%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施工期扬尘污染;
⑥公众对施工期暂时影响的态度,有45%的被调查对象可以接受施工期暂时影响, 45%的被调查对象可以接受施工期暂时影响但要有减缓措施,1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无所谓;
⑦公众对本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的态度,有51%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满意,46 %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一般,3%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不满意;
⑧公众对建设本项目所持态度,85%的被调查对象支持本项目建设,15%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无所谓。
问卷调查主要搜集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加强环境保护,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扬尘、汽车尾气等的环境影响,使对周围居民、行政办公区的正常生活、办公降到较低程度。
(3)媒体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邮件、电话。
(4)公众参与座谈会期间,各单位代表均从各自角度对项目环境影响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大家主要关心的扬尘、噪声和油烟问题,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和环评单位对此进行了污染防治措施的详细解答,大家表示认可,最终一致认为项目对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许昌市城市形象有着积极作用,纷纷表示支持。
综上所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同时希望本项目建设方能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保护环境,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0.7 公众意见反馈
通过环境信息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现场走访等,了解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也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归纳为以下几条:
(1)由于项目区周围居民离项目区施工场地较近,个别居民担心项目建设产生的噪声污染会对他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对于这些群众,邀请现场走访,由专业人员现场讲解施工时产生的减缓措施,使其有所了解,不再担心,但同时希望企业能够加强环境保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2)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予以落实,把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3)公众对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认为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区域建设有积极作用。
对于公众对项目的担心和要求,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的代表表示在项目的建设过程充分重视、切实落实,建设单位承诺会积极认真解决群众的所有问题。
10.8 公众参与结论及建议
10.8.1 公众参与结论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项目周围公众的主要意见为:
(1)项目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但公众普遍希望在项目建设期间认真落实、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汽车尾气、噪声、扬尘污染。
(2)公众普遍认为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希望项目建设严把质量关,保证项目商业、办公用房的质量。
(3)建设方承诺,项目营运期间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治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按照国家要求的程序、标准施工,严把质量关。
10.8.2 主要建议
本次评价提出的主要建议有:
(1)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周围公众的意见和要求,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对公众利益造成危害。
(2)建议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对各项产污环节和环保设施进行日常监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转,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3)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理力度,严把质量关。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是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瑞鸿·湖畔名居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水平,充分发挥有限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项目所在地区交通便利,选址可行,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总
联系电话:13839046629
通讯地址:许昌市帝豪路
环评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4-2939498
传 真:0374-7759777
电子邮箱:bingyi19@yahoo.cn
通讯地址:许昌市八一路祥瑞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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