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环卫处有机物处理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环卫处有机物处理站工程
2、项目地址:许昌市许禹公路以南,许昌市庞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1199.9万元
5、占地面积:908.58m2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日处理50t粪便无害化处理场。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东距庞庄村约420米,西距崔戴村约400米,南距引颖汝干渠约500米,北距已封场的庞庄垃圾处理场约350米。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环境保护目标表
保护目标 |
方位 |
项目 |
保护级别 |
庞庄 |
东420米 |
环境空气、噪声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
戴庄 |
西400米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颖汝干渠 |
南500米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类 |
1、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主要用于场地喷洒抑尘或沉淀后回用。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污水的管理,严禁污水直接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粪便废水、生活废水等。粪便废水经固液分离和絮凝沉淀后,产生的粪便滤清液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粪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垃圾填埋场的绿化和降尘。
2、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扬尘。采取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废气排放为氨气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臭气经收集后采用生物滤床进行洗涤/吸附除臭,最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对项目周围的一些社区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属于短期可逆影响,直至施工期结束。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电动机等设施的工作噪声,噪声值在60-90dB(A)之间。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建筑施工等过程中开挖的土方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定点堆放运至垃圾处理厂填埋库区。
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过程中的脱水污泥等。生活垃圾和脱水污泥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许昌市发展规划。项目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投入运行后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原则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谢伟峰
联系电话: 13673715803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省煤田地质局资源环境调查中心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99号
联系方式:0371-63751282,mao12121@163.com
六、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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