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药业集团许昌修正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05-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修正药业集团许昌修正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修正药业集团许昌修正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魏都产业集聚区西区,灞陵路以东,延安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顺街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6.5亿元,占地面积137340.2m2,年配送药品500万件以上,年复配加工奥美拉唑镁肠溶片10亿片。
   摘    要:项目位于许昌魏都产业集聚区西区,灞陵路以东,延安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顺街以北。项目东侧90m处为袁庄,西北侧约60m处为孙庙村。项目总投资6.5亿元,占地面积137340.2m2。
   营运期主要污染: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工段浓水和反冲洗水、离心分离废水、设备清洗水、蒸汽凝结水和空调排水、车间保洁废水、粉尘、乙醇废气、固废、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工段浓水和反冲洗水、离心分离废水、设备清洗水、蒸汽凝结水和空调排水、车间保洁废水在厂区混合形成综合废水,经厂区WSZ-FC型地埋式一体化有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进入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清泥河。
   2、筛分、称量备料工段产生的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内部,经车间内的负压抽风净化系统抽吸后分别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5)过滤后从车间顶部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工段、压片工段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设备自带的单机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5)收集后排至室内,然后再经车间内负压抽风净化系统抽吸后经车间顶部15m高排气筒排放;沸腾干燥废气由沸腾床顶部排出,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回收固体粉料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空。
   3、营运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是中央空调、水泵、冷却塔、各类风机噪声、物流交通运输等运行产生的机动噪声,采取减震、消声隔音房封闭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区总的生活垃圾为51t/a,统一收集后送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物流配送产生的废弃外包装材料约25t/a,这部分废物主要是纸质或塑料包装裁剪物,在项目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为4.5t/a,该污泥含有丰富的N、P、等土壤营养成分,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经厂区板框压滤干化处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空气净化系统、纯化水制备系统中定期更换下来的废滤芯、废滤膜;除尘装置收集的不能回收利用的粉尘、物流配送中心产生的过期药品和废药品、药品检验废水。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储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项目东侧90m处为袁庄,西北侧约60m处为孙庙村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修正药业集团许昌修正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付申
   联系电话:13903749158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4399337
   电子信箱:xchpxw@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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