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05-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中心医院
   建设地点:位于许昌市八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原许昌学院西校区)
   建设规模:占地89085m2,总建筑面积约108332m2。总床位数750张。由门门急诊部、医技部、住院部、肿瘤科、妇产科、内外科、儿科、口腔科、体检中心、放疗中心、全科医生培训中心及食堂组成。
摘    要:项目位于许昌市八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原许昌学院西校区),院区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见下表。
名称 性质及规模 方位 距离建设项目边界最近距离 环境影响问题 保护等级
许昌学院家属院 居住,1260人 西 相邻 施工期噪声和扬尘 噪声2类,
大气二级
宇华名郡小区 居住,2910人 西 155m  
许昌市一高 学校,3200人 南 50m  
袁庄村 居住,820人 西南 80m  
八一路小学 学校,830人 东南 110m  
北关社区 居住,540人 东 相邻  
环卫家属院 居住,240人 东北 280m  
许昌县一高 学校,6780人 北 207m  
部队幼儿园 学校,390人 西北 120m  
54642部队 军事管理区 西北 180m  
玉皇阁 文物保护单位 北 317m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见下表
时段 污染源 产生部位 主要影响因素 影响对象
施工期 大气污染源 土方挖掘及重整 施工扬尘(TSP) 周围大气环境
  施工垃圾的清理与堆放  
  建筑材料的搬运及堆放  
  汽车运输  周围大气环境、交通
 废水污染源 生活污水 COD、BOD、SS、氨氮 地表水环境
 噪声污染源 施工机械和设备、装修 施工噪声 拟建工区及环境敏感点
 固体废物 施工渣土 建筑垃圾 拟建工区
  建筑、装修材料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营运期 大气污染源 污水站恶臭 氨、硫化氢 区域大气环境
  食堂厨房油烟 油烟 
  停车场机动车 CO、HC、NOX等 
  备用发电机尾气 SO2、烟尘、NOX 
 废水污染源 医疗废水 COD、BOD、SS、氨氮、菌群数 地表水环境
 噪声污染源 停车场机动车噪声 机动车、噪空调声等 医院及周围环境敏感点
  空调、电梯噪声  
 固体废物 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医院及周围环境
(二)、主要防治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1 建设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扬尘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道路扬尘,其次有施工车辆、挖土机等燃油燃烧时排放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但最为突出的是施工扬尘。
严格按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0年1号公告《河南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暂行)规定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市区施工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平台。
   其影响主要在施工场地附近200m左右的范围内,由于距离的不同,其污染影响程度均有差异,在扬尘点下风向0-50m为重污染带,50-100m中污染带,100m以外为轻污染带,200m以外对大气影响甚微,而且主要对施工人员影响较大。
   采取措施及文明施工后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污水厂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3)施工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一般在85-110dB (A)之间,一些施工阶段高噪设备交互作业,不可避免地对其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
     对噪声影响主要采取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不能治理噪声源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其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③ 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塔吊等相对固定的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敏感点较远处。
   ④ 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⑤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进度。
   ⑥ 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⑦ 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施工期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及结构工程阶段在距离施工机械60m处最大预测值55.0 dB(A), 100m处最大预测值50.0 dB(A),由此可以看出主要影响范围在100m范围内,敏感点与项目场界距离在100m内的敏感点受到的噪声影响明显,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避免高噪声设备靠近敏感点一侧,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会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把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的指标要求范围内,积极采取防治措施,尽可能的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采取了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措施后,建筑垃圾全部拉走送城市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影响分析
   就本项目而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改变景观格局等方面。在施工期间必需采取一定的措施,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将土石方开挖期避开大规模的降雨天气(7~9月),在主体工程完工过后,除按照设计要求在项目区域内进行绿化。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并做好其他各项影响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局地景观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污水治理措施和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排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300m3/d),日排水总量为214.59m3/d,全年排放总量为77954.85m3/a,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2.38t/a、氨氮0.16t/a。
  医院检验废水单独收集,经分类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站。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即“调节池→生物氧化→接触消毒”。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及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水水质要求,采取措施可行,医院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气治理措施和环境空气影响
  ①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恶臭气体其成份主要包括NH3、H2S 等。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提出为防止病毒从医院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病毒的二次传播污染,应将水处理池加盖板密封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按照这一要求,本工程污水处理站设在地下,上加盖密闭预留进出气口,周围绿化。
   类比同类医院的监测数据,污水处理站周边氨浓度分别为0.104mg/m3、硫化氢未检出,各污染物浓度能满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污水站单独设置位置,处于医院建筑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距离病房楼97米,周围设置2.5米高围墙和3.5米宽绿化带隔离,满足《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有关防护隔离要求。
  ②食堂油烟经集气罩后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出食堂屋顶,其排放油烟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083-2001)规定,该食堂为大型规模,设计油烟最高排放浓度为1.8mg/m3,油烟净化去除率不低于85%。排放油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噪声治理措施和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使用功能主要为医院医疗,噪声影响预测各噪声源对医院内和边界的影响,除地下设备外包括食堂风机、污水站风机等。
   为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风机、水泵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在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做好减振措施,并设置在隔音室内;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的管理;医院内部各功能区布局合理,规划好人流及物流,并采取场界绿化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经预测,医院四边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
  (4)固废治理措施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医院建成后,固体废物的发生量为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为169.7t/a,对医疗废物设置150平方米暂存设施,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0.8t/a,污泥的产生量为21/a,可回收包装物4 t/a。本项目本身不设固废处理设施,医疗固废经院区收集后许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其中,院区的一般生活垃圾由县环卫处统一收集运往垃圾场;此外,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过消毒后,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80平方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执行5联单制度。但在处理前必须按照国家对医疗垃圾及危险固废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安置,对含有致病菌及传染病菌病毒的固废,必须按照有关固废预处理要求先消毒后再打包,否则会给周围环境和公众健康带来影响。只要院方加强管理,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消毒、无害化处理处置,并由有关环保管理部门对代处理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特殊医疗废物的管理(见P72)严格按环评提出措施执行,可回收包装物出售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3 环境管理
   (1)为避免风险事故,尤其是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单位应树立并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增加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并使这些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为进一步减少事故的发生,减缓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潜在威胁,建设单位应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并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予以重视。
   (2)本工程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80.5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
  (3)对排放口进行规范化管理,排污口的设置必须合理确定,按照环监(96)470号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原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三)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名称 性质及规模 方位 距离建设项目边界最近距离 环境影响问题 保护等级
       许昌学院家属院 居住,1260人 西 相邻 施工期噪声和扬尘 噪声2类,
       大气二级
       宇华名郡小区 居住,2910人 西  155m  
       许昌市一高 学校,3200人 南 50m  
       袁庄村 居住,820人 西南 80m  
       八一路小学 学校,830人 东南 110m  
       北关社区 居住,540人 东 相邻  
       环卫家属院 居住,240人 东北 280m  
       许昌县一高 学校,6780人 北 207m  
       部队幼儿园 学校,390人 西北 120m  
       54642部队 军事管理区 西北 180m  
       玉皇阁 文物保护单位 北 317m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四)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张卫红
   联系方式:13513745939
   (五)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八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374-4399336   电子信箱:qhf16999@163.com
    (六)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十)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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