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陵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05-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鄢陵陵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来:鄢陵陵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71年,原厂址位于鄢陵县城东南的南关社区,由于是一家成立30多年的老牌国有企业,相关设备落后,产能低,环境污染严重,经县委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旧厂实行关停,要求水泥厂按照国家有关建材产业政策要求,进行异地升级节能技术改造。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鄢陵陵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鄢陵县张桥乡西1.5公里,S237路北,周围交通便利,该项目北面为养牛场(拟拆迁),西面隔一条生产路为鄢陵县维达牧业有限公司空厂房。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813万,其中环保投资276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为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占地面积52000平方米,78亩,主要建设熟料输送、混合材储存、原料配料库、水泥粉磨及粉煤灰库、水泥储存、水泥包装、空压机站、变配电室、循环水泵房及给排水管网。
   产品方案:P.C42.5水泥30万t/a,P.C32.5水泥70万t/a;袋装水泥20t/a,散装水泥80t/a,袋装、散装水泥由汽车运输出厂。
   生产工艺:水泥粉磨系统采用预粉磨系统和球磨机。
   主要污染:运行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源于水泥磨冷却水、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将洗车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内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绿化用水或道路洒水抑尘。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各有组织排放源经过袋式除尘器(效率99.9%)处理后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2生产设备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为保护周围人群健康,项目设置200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防护距离内不得有长期居住的人群,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暂存,回收利用,不外排;沉淀池砂、石、泥土等定期清理用作铺路材料;废润滑油企业采用有废润滑油标示的钢制桶承装,与废油布、废助磨剂桶一起暂存于危险物品暂存间,由专人负责,定期通往有资质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因此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处置效率可达100%,对环境无影响。
   4、噪声:项目运营后,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项目周边敏感点
   据现场勘查可知,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点主要有:东南侧400m的张桥镇法庭和450m的家属院,西侧1km的冯岗,北侧1.2km的阎段,在项目全面落实各项清洁生产措施和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基础上,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
   (三)项目建设单位为鄢陵陵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993688236
   (四)承接该项目环评工作的单位为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0374-2939498,电子信箱:zpz2012@yahoo.cn。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0374-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在报批环评报告书前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①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您认为当地主要环保问题是什么?
   ③您对该工程的了解程度?
   ④您认为项目投产后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⑤您认为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有益吗?
   ⑥对本工程及现有工程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是什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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