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出栏1700头生猪项目
建设单位:鄢陵县隆发畜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鄢陵县望田镇蔺庄村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999.94平方米,年出栏1700头生猪。主要工艺流程:配种—怀孕—分娩—哺乳—育成—销售。
摘 要:项目位于鄢陵县望田镇蔺庄村,项目东侧和北侧、南侧邻农田,西邻乡间小路,交通十分便利。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5999.94平方米。
营运期主要污染:沼气、堆肥厂等产生的废气、猪尿和猪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固废、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猪舍、沼气池、堆肥场、废水处理系统等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使用除臭剂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水、生活废水。本项目所产废水全部进入沼气池处理,无废水排放。产生的沼气用作猪场照明、生活燃料,剩余的沼气储存于储气柜中,不外排;沼液经稀释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沼渣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项目运营后,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干)、沼渣、生活垃圾、病死猪。猪粪(干)经自然发酵后,主要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或外售。沼渣存放于沼渣贮存池,定期送入堆肥场堆肥处理。病死禽畜尸体要及时处理填埋,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营运期固废处置效率可达100%,对环境无影响。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周围环境敏感点为北侧600m处的蔺庄村和西侧1000m处的孙屯村。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鄢陵县隆发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拥军
联系电话:15290988966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