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老城区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葛市老城区雨水管网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地点:长葛市老城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 17964.49万元,新增雨水管道75.956km
项目主要污染工序如下: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工程内容主要为:开挖沟槽(或工作坑)、制作管线垫层、铺设管道、处理管道接口、砌筑检查井和雨水口、进行闭水试验、土方回填、夯实硬化路面。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施工车辆和机械燃料燃烧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期废水、施工噪声和固废(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建筑场地不设置工人食宿,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
(1)废气
施工现场是一个短期的废气污染源,可在短期内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①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扬尘;
②建筑材料如水泥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③挖掘车辆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
④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⑤施工过程中其他废气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
⑥运输及施工车辆在施工场地工作所排放的废气。
其中机动车尾气和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施工扬尘污染主要会使大气中悬浮颗粒物浓度增高。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部分。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有:
1泥浆废水
泥浆废水主要来自沟槽(或工作坑)开挖和施工场地各种机械、设备冲洗等,主要含SS,经过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沉淀下的泥浆和固体废物与弃土一起处置。
2生活污水
工程施工时,建筑场地不设置工人食宿,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将利用管道施工所在路段附近的卫生设施(公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在有污水管网的路段排入区域城市污水管网,在无污水管网的路段可用于周边农灌。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是本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之一,项目施工期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且施工阶段一般为露天作业,传播较远,受影响面比较大,噪声污染影响较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方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废弃土方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树根、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包括砂石、混凝土等;铺路修整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其中土方施工阶段为废弃土方产生的最主要的阶段。项目管网工程虽然可采取阶段施工方法,但在施工过程中总有部分土方需要临时堆置,预计土方堆置可使区域交通状况受到一定影响。废弃土方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
施工期的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废弃物品,此部分生活垃圾主要为矿泉水瓶等,利用附近的公共环保措施可以满足需要。由于尚无施工计划,难以确定施工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2、营运期
本次工程运营期主要负责雨水收集与排放,本身不产生污染,项目日常管理、维护人员属于市政部门,一般负责对排水管网的检查和维修,不在现场吃住。项目正常运营期基本不产生污染物,不涉及环境污染问题。
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1)扬尘-洒水抑尘(2)噪声-围档。夜间停止施工(3)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入市政污水管进污水处理厂(4)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洒水抑尘利用(5)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可由相关部门外运用作填坑、铺路等合理化处理。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敏感点主要为周围居民区、机关、学校等。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袁建磊
联系电话:15188524333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86092533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