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卓达饲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饲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600吨饲料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县卓达饲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内,西邻弯店机械加工厂,东邻彩印厂,北邻奥莱尼亚服装公司及孵化基地,南邻昌盛路。
建设规模:占地12139.4m2。年产600吨饲料(其中有浓缩饲料和全价饲料)。
摘 要:本项目选址位于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内,租用原许昌韩祥面粉有限公司厂院,占地12139.4m2,年产600吨饲料。
(二)、主要防治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见下表
时段 |
污染源 |
产生部位 |
主要影响因素 |
影响对象 |
营运期 |
大气污染源 |
饲料生产车间 |
粉尘 |
区域大气环境 |
废水污染源 |
生活 |
COD、BOD、SS、氨氮 |
地表水环境 | |
噪声污染源 |
生产车间 |
等效连续噪声级 |
厂界及周围环境敏感点 | |
固体废物 |
办公楼、原料库 |
生活垃圾、杂物 |
厂区及周围环境 |
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清潩河,项目运行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②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粉尘无组织排放周界监控点浓度为0.00533mg/m3,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明显。
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粉尘无组织扩散最大落地距离为98米,最大落地浓度为1.951mg/m3,达标扩散距离为800米,项目生产车间周围800米内事故状态下均有可能超标,届时将对周围企业和许昌县第一中心小学影响较明显。一旦发生事故排放,企业应该立即停产,待事故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③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车间隔音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④生活垃圾和初清筛的杂物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许昌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⑤根据“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污染控制要求,结合本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
CODcr年排放量控制在0.0023t/a以内;
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0.000168t/a以内。
⑥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许昌县第一中心小学)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支持本项目建设。
(三)环境管理
(1)本工程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6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3%。
(2)对排放口进行规范化管理,排污口的设置必须合理确定,按照环监(96)470号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原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3)建议加强管理,预防火灾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器材。经常对车间进行清扫,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选用个体防护装备,防止棉尘对员工身体健康引起职业病。
(四)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院区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见下表。
环境要素 |
敏感点 |
方位 |
性质 |
距离 |
环境功能 |
水环境 |
清潩河 |
W |
景观水体 |
2700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 |
大气环境 |
许昌县第一中心小学 |
E |
学校 |
65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
声环境 |
许昌县第一中心小学 |
E |
学校 |
65m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五)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县卓达饲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战立
联系方式:13569943340
(六)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八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374-4399336 电子信箱:qhf16999@163.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十)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