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恒达阳光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恒达阳光城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禹州市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禹州市行政北路以北、滨河大道以南、轩辕大道以西、颍川大道以东区域,位于禹州市城东新区YZXC-02-06、12及YZXC-03-03、04、05、06、07、08、09、10地块。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552496.61m2,总建筑面积2314813.09m2,总投资52.85亿元。项目规划内容包括11~26F住宅楼共计102栋,7个地下停车库,以及其他配套公共设施。项目总体施工时间为5年。该
营运期主要污染: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生活污水、机动车尾气、噪声和生活垃圾等影响。
主要防治措施:
1、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其排风机宜选用变速风机,送入新鲜空气的进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尾气排放口尽量设置在绿地中,且避免朝向居民楼,则汽车尾气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禹州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运营后,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营运期固废处置效率可达100%,对环境无影响。
(二)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志刚
联系电话:13503748309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4399336-8012
电子信箱:363302158@qq.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