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固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单位:长葛市固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建设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30万立方米。
建设地点:长葛市石固镇梁庄村。
摘 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28305m2,东临长葛市蓝健陶瓷厂,西临长葛市广源新型节能建材厂,南临空地,北临彭花路。北距梁庄村112m,西南距栗庄村522m,南距石固镇栗梁杨小学422m,西距白水河(清潩河支流)2800m。建设项目已在长葛市发改委备案,并经许昌市发改委复核同意,备案号豫许长葛工[2012]00180号。
工艺流程:水泥、粉煤灰、砂石—计量—加料—搅拌—成品
营运期主要污染: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生活污水、搅拌楼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地面冲洗水、运输车辆扬尘、料场粉尘、筒仓粉尘、搅拌楼粉尘、设备噪声、沉淀池泥渣声和生活垃圾等影响。
主要防治措施:
1、水泥、粉煤灰筒仓在筒仓上部安装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以上,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堆场设置围墙和顶棚,并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搅拌过程在搅拌楼密闭环境下进行,向外扩散的粉尘量很小。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车辆严密封盖等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2、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暂存池,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产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采取“三级沉淀+砂石分离器”处理工艺,处理后用于冲洗车辆和设备或回用于生产,循环利用,做到生产废水零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震及厂房隔声措施。
4、生产性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淀物,其中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淀物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项目东侧为长葛市蓝健陶瓷厂,西侧为长葛市广源新型节能建材厂,北侧112m为梁庄村,南侧422m为石固镇栗梁杨小学,西南距栗庄村522m。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葛市固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建中
联系电话:15537467676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4399336-8012
电子信箱:363302158@qq.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