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鄢陵县花都新区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鄢陵县花都新区道路工程项目
1.1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鄢陵县花都新区道路工程。包含人民路西段建设工程(花博大道至梅榕大道),锦绣路建设工程(花都大道至翠微路段),翠园路建设工程(学府路至花博大道),学府路建设工程(花海大道至人民路段)。主要包含道路工程和配套工程。其中,配套工程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及污水工程等附属工程。
1.2 工程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2767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项目所需资金由鄢陵县财政部门筹融资解决。
1.3 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10个月。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开挖,场地平整,土建、管网安装等,将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污染有道路运输车辆尾气、道路雨水、车辆行驶交通噪声等。
2.1 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
(1)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两方面,其一为运输材料过程中由于道路凹凸不平或装运过饱满等原因造成的抛洒及车辆身后真空吸力所造成的道路扬尘;其二为施工工地装卸、堆放材料及施工过程中由于地面干燥松散由吹风所引起的风扬灰尘。为了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建设单位采用封闭运输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噪声:在施工期间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具有高噪声、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噪声值很高,如不加以控制,会对附近的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产生较大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法做好施工道路的噪声防治工作,停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将提前3日按照统一格式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
(3)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可依托周围村庄居住设施,不在场地食宿,因此不产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砖块喷淋、混凝土喷洒,车辆冲洗等废水,其成份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水量较少,且一般瞬时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建筑垃圾,均属一般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应设置临时垃圾桶,并将收集的垃圾及时定期清理运走。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对于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可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
2.2 运营期
(1)废水: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是来自汽车汽油的滴、漏,随雨水径流对水系的污染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随雨水径流(以路面径流的方式为主)流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评价建议在道路两侧修排水管口,以免路面积水,且加强汽车的检查和维修,避免汽油、机油散落路面。
(2)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有道路运输车辆尾气和道路扬尘。评价建议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在干燥易起尘天气对路面进行洒水,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的维护,保证植被对汽车尾气的吸附作用。
(3)噪声:对于交通繁忙的阶段,其对沿线住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加强道路的综合管理,在敏感点附近严禁鸣笛,并控制好道路的汽车密度和汽车行速,在道路两侧设置宽幅绿化带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由于本道路主要承担载重运输及城镇、农村的车辆交通,运营期间会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形成,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鄢陵县花都新区道路工程项目符合鄢陵县总体规划,符合用地规划和规划建设条件。
(2)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对局部区域环境带来暂时的负面影响,本项目建设期间的施工扬尘、噪声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轻。
(3)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改善了区域环境,方便人民出行,而且增加项目内绿化面积,将改变区域的原有景观,使该地区景观多样性增大。
因此,该项目是一个社会效益显著,经济与环境效益双赢的好项目。从环保方面看,项目可行。
4、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1)建设单位:鄢陵县城乡和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汪志彬
联系电话:0374-7101658
通讯地址:许昌市鄢陵县朝阳街
(2)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4-2939498 0371 - 65826709
电子邮箱:lanseneia@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围居民、相关专家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7.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