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禹建商砼有限公司年加工商砼70万立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11-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禹建商砼有限公司年加工商砼70万立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加工商砼70万立方项目

建设单位:禹州市禹建商砼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禹州市朱阁镇北郝庄村

建设规模:年加工商砼70万立方

摘    要:东临北郝庄村耕地,西临许禹浅公路,南临北郝庄村耕地,北临北郝庄村耕地。南距北郝庄村690m,西距边岗村726m,东北距石梁河1000m。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左岸约3700m,根据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许昌市段两侧水源保护区范围示意图:SH86+000-SH87+432段左岸保护区宽度为3000m,本项目选址不在南水北调中线一级、二级保护区之内;对照颍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示意图,项目不在颍河一级、二级保护区之内。项目总投资100000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8720.43m2

营运期主要污染: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汽车运输扬尘,原料堆场粉尘,水泥、粉煤灰、矿粉筒仓粉尘;废水:搅拌机、车辆、作业区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固废:剩余混凝土、生活垃圾;噪声:设备噪声。

主要防治措施:

1砂石堆场建自动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输送带进行封闭、骨料仓建于地下并封闭,原料运输过程中车辆进行遮盖。水泥、粉煤灰、矿粉筒仓粉尘由仓顶除尘器处理

    2、运输车、搅拌机冲洗水浆水回用于生产,不排放。砂石分离器分出的砂

石进入骨料配料站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综合利用。

3噪声源主要是装载机、搅拌、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其源强在7090dBA之间,项目夜间不生产。经采取厂房屏蔽、距离衰减、增设减震基础以及增大厂区绿化面积等措施后,东、南、西、北各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剩余混凝土用于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

集后运往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项目南侧690m处为北郝庄村,西侧726m处为边岗村。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禹建商砼有限公司

联系人:长高峰

联系电话:13569929860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768808557

电子信箱:543378412@qq.com

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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