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祥和置业有限公司襄城县颍阳镇中心镇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11-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祥和置业有限公司襄城县颍阳镇中心镇区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襄城县颍阳镇中心镇区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祥和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襄城县颍阳镇北刘庄村,东邻公路,南邻耕地,北邻耕地,西邻颍河。

建设规模: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66609㎡(100亩),总建筑面积为128883㎡。

摘    要: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66609㎡(100亩),总建筑面积为128883㎡。配套建设1800t/d A/O工艺污水站

      主要防治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见下表

时段

污染源

产生部位

主要影响因素

影响对象

施工期

大气污染源

土方挖掘及重整

施工扬尘(TSP

周围大气环境

施工垃圾的清理与堆放

建筑材料的搬运及堆放

汽车运输

周围大气环境、交通

废水污染源

生活污水

CODBODSS、氨氮

地表水环境

噪声污染源

施工机械和设备、装修

施工噪声

拟建工区及环境敏感点

固体废物

施工渣土

建筑垃圾

拟建工区

建筑、装修材料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营运期

大气污染源

污水站恶臭

氨、硫化氢

区域大气环境

废水污染源

生活污水

CODBODSS、氨氮

地表水环境

噪声污染源

停车场机动车噪声

机动车、噪空调声等

周围环境敏感点

空调、电梯噪声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周围环境

 

建设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扬尘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道路扬尘,其次有施工车辆、挖土机等燃油燃烧时排放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但最为突出的是施工扬尘。

严格按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01号公告《河南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暂行)规定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施工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平台。

其影响主要在施工场地附近200m左右的范围内,由于距离的不同,其污染影响程度均有差异,在扬尘点下风向0-50m为重污染带,50-100m中污染带,100m以外为轻污染带,200m以外对大气影响甚微,而且主要对施工人员影响较大。

采取措施及文明施工后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农肥利用。

3)施工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一般在85-110dB (A)之间,一些施工阶段高噪设备交互作业,不可避免地对其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

     对噪声影响主要采取措施:

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不能治理噪声源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其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③ 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塔吊等相对固定的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敏感点较远处。

④ 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⑤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进度。

⑥ 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⑦ 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施工期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及结构工程阶段在距离施工机械60m处最大预测值55.0 dB(A) 100m处最大预测值50.0 dB(A),由此可以看出主要影响范围在100m范围内,敏感点与项目场界距离在100m的敏感点受到的噪声影响明显,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避免高噪声设备靠近敏感点一侧,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会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把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的指标要求范围内,积极采取防治措施,尽可能的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采取了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措施后,建筑垃圾全部拉走送城市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部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影响分析

就本项目而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改变景观格局等方面。在施工期间必需采取一定的措施,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将土石方开挖期避开大规模的降雨天气(79月),在主体工程完工过后,除按照设计要求在项目区域内进行绿化。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并做好其他各项影响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局地景观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污水治理措施和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生活污水的影响。生活污水年产生量55323.05t/a,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CODCr154.17mg/L8.53t/aBOD571mg/L3.93t/aSS67.5mg/L3.73t/a;氨氮27.56mg/L1.52t/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水质满足项目配套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颍河,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为保护地表水,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后,本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社区污水处理站采用A/O硝化反硝化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收水水质为CODcr400mg/LBOD5150mg/LSS200mg/L、氨氮30mg/L

生活污水经小区化粪池处理后出水为CODCr154.17 mg/L、氨氮27.56 mg/L,经污水站处理后去除率为CODCr85%氨氮90%,出水可达到CODCr23.13mg/L、氨氮2.75mg/L,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50 mg/L、氨氮5 mg/L)限值要求。

经预测下游12公里处,CODCr预测值为近期21.6 9 mg/L、远期21.71 mg/L,氨氮预测值为近期1.31 mg/L,远期1.33 mg/L,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与现状311国道桥下游监测断面COD均值为28.3 mg/L,氨氮为1.17 mg/L对比来看,都在不达标。

2废气治理措施和环境空气影响

小区内供暖使用空调,不建锅炉,大气污染主要为居民区汽车尾气和居民炊事油烟废气。

该项目地面停车场,主要为地面生态停车场,由于小区内的停车场布置比较分散,产生的汽车尾气量比较少,并且利于扩散,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住宅小区生活能源主要为液化气和电能,居民厨房排放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油烟废气。居民厨房需要安装抽油烟机,厨房油烟经过抽烟机后,厨房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治理措施和声环境影响

住宅楼内生活服务设备噪声影响有小区配电房、水泵房等根据环函[2011]88号文件《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本环评对配套设备噪声以分析为主,以满足小区声环境质量为前提,

4固废治理措施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营运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30.05t/a,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对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3 环境管理

项目建成后应对排污口实施规范化管理。小区采用物业管理的管理方式,应设专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区内的环境管理,协调环境纠纷,密切配合政府环境管理部门的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物业管理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对排放口进行规范化管理,排污口的设置必须合理确定,按照环监(96470号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原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见下

名称

性质及规模

方位、距离

环境影响问题

保护等级

北刘庄村

居住,1110

东北100m

施工期噪声和扬尘

噪声2类,

大气二级

大马庄

居住,430

西南,330 m

颍阳镇政府

行政 90

450m

颍阳镇卫生院

医院,45

东南,390 m

本小区

  居住,2280

道路

交通噪声

噪声2类、大气二级

颍河

纳污,小河

西邻

 

地表水

 

 

 

)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祥和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民

联系方式:15690897298

)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八一路68

联系方式:0374-4399336   电子信箱:qhf16999@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

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