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泽众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 1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 1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泽众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襄城县湛北乡襄城县龙兴达煤化工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规模: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 1000吨
摘 要:项目租用龙兴达煤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院1080平方米,建设1栋贮存车间,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 1000吨。
主要防治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见下表
污染类别 |
污染源名称 |
产生工序 |
主要污染因子 |
废水 |
办公、生活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 |
噪声 |
车辆 |
运行时机械噪声 |
噪声dB(A) |
固废 |
员工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项目生活污水89.6m3/a。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厂区绿化利用,不外排。项目运行不会对地表水造成不良影响。
②项目建议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医院、学校及其他敏感点。
③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声环境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四厂界噪声贡献值昼夜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④生活垃圾按“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运行机制送城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⑤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厂区绿化洒水,不再建议总量指标。
⑥公众参与结果显示,本项目已得到附近村民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但普遍希望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间认真落实、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排放。
(1)本工程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5.4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8%。
(2)建议加强管理,预防火灾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器材。经常对车间进行清扫,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选用个体防护装备,防止棉尘对员工身体健康引起职业病。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见下表。
环境要素 |
敏感点 |
方位 |
性质 |
距离 |
环境功能执行标准 |
水环境 |
北汝河 |
北 |
饮用水源 |
7100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类 |
大气环境 |
李成功村 |
东南 |
居住区 |
1000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 |
煤焦化园区拆迁安置小区 |
东南 |
居住区 |
550m | ||
湛北乡初级中学 |
东 |
学校 |
750m | ||
湛北乡政府 |
东 |
行政 |
1400m | ||
声环境 |
李成功村 |
东南 |
居住区 |
1000m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 |
煤焦化园区拆迁安置小区 |
东南 |
居住区 |
550m | ||
湛北乡初级中学 |
东 |
学校 |
750m | ||
湛北乡政府 |
东 |
行政 |
1400m | ||
文物遗址 |
紫云书院 |
西南 |
古建筑 |
2400m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外100米区域为控制性建设地带。 |
森林公园 |
紫云山森林公园 |
西 |
环境敏感区 |
800m |
国家AA级风景区,省级森林公园。 |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泽众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超杰
联系方式:13513747510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八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374-4399336 电子信箱:qhf16999@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