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建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葛建业桂园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葛建业桂园项目
2、项目地址:长葛市魏武大道以西、葛天音乐大道以南、葛源路以东。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为6.5亿元
5、占地面积:占地约83327.1m2
6、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164586 m2
7、项目内容:包括8栋18层住宅楼、10栋7层住宅楼,5栋2层商业楼、3栋3层业楼,1个地下车库,1栋3层幼儿园等以及其他配套公共设施,另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暖、供气、供电、道路、绿化(36.2%)等。项目总体施工时间为2年,项目建成后,入住人口可达3200人。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1、建设期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1.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污染为扬尘, 为了降低扬尘产生量,保护大气环境,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防尘:
(1)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所有临时道路均需保持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2)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3)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并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如对于材料库或者加盖篷布),抑制扬尘量;(4)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清洗车体和轮胎。(5)施工场地干燥时适当喷水加湿,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6)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
1.2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主要的防治措施如下: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冬季:严禁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7:00期间施工;夏季在严禁在中午12:00~14:00、夜间21:00~6:00期间施工;(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龙门吊、塔吊等相对固定的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4)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2.5m的围墙进行围挡,阻隔噪声
1.3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建筑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建筑废水:建筑废水包括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在基础施工阶段泥浆水等,建议在施现场挖一简易沉淀池或用离心机,沉淀和将泥水离心分离,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抑尘洒水。
1.4固废
该项目施工期土石方阶段多余的土量由当地城管部门的专用垃圾车运往指定地点处理;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由当城管部门的专用垃圾车运往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禁止随意乱丢,要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运营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2.1废气
小区住户采用热力管网集中供热取暖,不建燃煤锅炉;居民厨房需要安装抽油烟机。
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尾气排放口尽量设置在绿地中,且避免朝向居民楼。
2.2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小区内部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长葛市清源水净化有限公司。
2.3噪声
项目配电房2座,位于南侧商业楼底下一层;换热站2座,分别位于19#楼地下一层和20#楼地下一层;电梯机房设置在位于每座楼房的地下室内。
在安装电梯、水泵、换热站等设备时加上减震措施;在风机排风口加装消音管,并在底部加装隔振垫,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设施;临路住户采取双层窗户隔声。
2.4固废
项目建成后,小区主要产生生活垃圾。小区内按人口容量修建垃圾站,在小区合理布置在各单元楼入口处设有可移动分类垃圾收容器,收集后统一送往小区内的垃圾分拣房,再由环卫部门运出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禹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工程,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污染因素简单,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2013年11月28日-12月11日,到建设单位(或长葛市环保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六)。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葛建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2787980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八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374-4399336-8071 电子信箱:254840733@qq.com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