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奥得利电子有限公司铁氧体铁芯、锰芯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许昌奥得利电子有限公司铁氧体铁芯、锰芯生产线项目
2、项目地址:襄城县产业集聚区,东临张和庄村,西临首山大道,南临北二环路,北临河南平奇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18000万元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4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及其它辅助设施。主要生产设备造粒机、烧结炉、清洗烘干机、电镀设备等。年产9亿颗铁氧体铁芯及锰芯,其中铁芯6亿颗,锰芯3亿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脂废水、含镍废水、含锡废水、络合废水、综合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等废水,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
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氯化氢废气;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含镍、锡等污泥;
4、生产过程中成型机、酸雾净化塔、风机、泵类、磨床等产生的设备噪声;
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存在的环境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
1、含镍废水和NaOH反应生成氢氧化镍不溶固体物,再加入PAC混凝剂及PAM絮凝剂,采用沉淀的方法将Ni2+有效去除,预处理后的废水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与其他废水混合后进一步处理;
2、含锡废水由单独管道收集后泵送至pH调节池调节pH值,再进入絮凝池进行絮凝反应,之后进行沉淀处理,除锡后的废水综合废水调节池,与其他废水混合后进一步处理;
3、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含镍废水、含锡废水)与脱脂废水、各工序水洗废水水和冲洗地坪水一同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的均衡调节,气浮、混凝反应后,过滤后的废水再进入生化系统处理,最后经电渗析脱盐系统过滤,分离出淡水和浓水,浓水经蒸发处理,淡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
4、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60m3/d,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汇合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襄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氯化氢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末端设置的酸雾净化塔进行净化处理,经酸雾净化塔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
固废
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边角料等一般生产固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风险管理
建设单位按照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应以安全使用为主,在运输、贮存、使用、消防安全等各个环节规范管理、严密防范,确保风险应急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员工培训,熟悉应急预案,项目的安全生产将得到有效的保证,可最大程度地降低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也可将发生风险事故时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可能性大大降低,其环境风险值较小,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许昌奥得利电子有限公司铁氧体铁芯、锰芯生产线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是一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更好的推动襄城县经济的发展。为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对工业“三废”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危害性影响。项目投入生产后在严格执行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原则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许昌奥得利电子有限公司或襄城县环保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奥得利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志刚
联系电话:18903997567
单位名称: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济源市沁园路环保苑区
联系方式:15038908115
电子信箱:337179377@qq.com
协作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联系人:王工 邮箱:xchpxw@163.com
联系电话: 0374-4399336-8041 传真:0374-4399336-8016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邮编:461000
(三)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