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孟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果味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果味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县孟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县椹涧乡闫庄村北370m
建设规模:总投资2000万元,新建年产2000吨果味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摘 要:本项目位于许昌县椹涧乡闫庄村北370m,东邻和北邻均为空地,南邻公路,西邻厂院。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新建年产2000吨果味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营运期主要污染: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一般生产固体废物(主要为破损的塑料杯、原料包装袋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设备产生的噪声。
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利用原有学校内20m3沉淀池,综合废水水质接近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经分析,绿化可将全部废水消纳完毕,且沉淀池可以暂存至少33天的废水,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冷热缸(搅拌罐)、灌装机等,噪声源强在70dB(A)左右,经采取封闭厂房隔音、设备安装减震基础、距离衰减及绿化带阻隔后,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不会对外界环境和敏感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3、固废: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破损的塑料杯、原料包装袋,设立临时堆存处,集中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软水制备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3有机树脂废物(900-015-13饱和或者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废树脂应采用密封容器进行贮存,同时还须采取防漏措施,妥善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名称 |
方位 |
性质 |
与厂界最近距离 |
闫庄村 |
南 |
村庄 |
370m |
钱庙村 |
北 |
村庄 |
430m |
颖汝干渠 |
南 |
地表水 |
4000m |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县孟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胜伟
联系电话:13937486337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2-5061003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