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电气谷(许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昌晖路(宏达路—忠武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中原电气谷(许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网上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晖路(宏达路—忠武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中原电气谷(许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新区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包含道路工程和配套工程,其中配套工程有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以及路灯等附属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原电气谷(许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任永祥
联系电话:13733663725
通讯地址:许昌新区魏武大道中段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联系电话:0374—4399338—8047
电子信箱:xchpxw@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② 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③ 落实评价人员、调研、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初步踏勘现场;
④ 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⑤ 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⑥ 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⑦ 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 工程分析;
②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 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④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⑤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⑥ 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
⑦ 公众参与;
⑧ 结论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