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鄢陵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06]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现将公众参与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鄢陵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鄢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地点: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厂区内东侧,不再新增加土地。
总投资:2689.82万元,其中用于治理二次污染的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49%。
建设规模及污水处理工艺:本次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仍按照3万t/d规模进行设计。项目处理工艺仍采用现有奥贝尔氧化沟工艺,增设反硝化生物滤池进行升级改造,并增加深度处理——混合、沉淀、转盘滤池过滤工艺,出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即改造完成后鄢陵县污水处理厂将采用“奥贝尔氧化沟+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混凝沉淀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工艺的处理工艺,污泥采用“机械浓度脱水”的污泥处理工艺,升级改造后其排放标准由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COD执行一级B标准)提升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排入二级河,最终汇入大浪沟。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鄢陵县环保污水厂地点位于鄢陵县县城东南部,创业大道和二级河交叉口东南角,本项目位于其厂区内东侧。项目西临创业大道,北侧40米为二级河,南侧为。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厂界西北侧390m的金汇区管理委员会,西北侧570m的金汇区实验学校,北侧510米的李孟村,北侧560m的高庄,东北侧790m的袁庄,东侧870m的南郑庄村,东侧620m的胥庄。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目标类别 |
目标名称 |
功能 |
保护级别 |
方位 |
距离 |
环境空气 |
胥村 |
居住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 |
E |
620m |
袁庄 |
居住 |
NE |
790m | ||
高庄 |
居住 |
N |
560m | ||
李孟 |
居住 |
N |
510m | ||
南郑庄村 |
居住 |
NE |
870m | ||
金汇区实验学校 |
教育 |
NW |
570m | ||
金汇区管理委员会 |
行政单位 |
NW |
390m | ||
地表水 |
二级河 |
流域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Ⅴ级标准 |
N |
40m |
大浪沟 |
流域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级标准 |
E |
1100m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污染:废气、生活污水、固废、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气为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全厂H2S、NH3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H2S0.002t/a、NH30.07t/a。通过设置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并加强操作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搞好厂区的绿化工作等措施,可以减轻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981.12m3/a,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和进厂废水一起治理。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为1095万m3/a,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COD50mg/L(547.5t/a)、BOD510mg/L(109.5t/a)、SS10mg/L(109.5t/a)、NH3-N5mg/L(54.75t/a))、TP 0.5mg/L(5.475t/a)、TN15mg/L(164.25t/a),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排入二级河,最终汇入大浪沟。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COD、BOD5、氨氮、SS、TP、TN的削减量分别为109.5t/a、219t/a、219t/a、219t/a、54.75t/a、27.375t/a,这对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以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③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格栅栅渣、沉砂池沉砂、剩余污泥及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对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本)均为一般固废。栅渣量约为1095t/a(含水小于60%),沉砂量为328.5t/a(含水小于60%),污泥量约为10950t/a,含水率<80%,运营后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33t/a。除污泥定期清运至鄢陵县龙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其余全部送往鄢陵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④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空压机、压滤脱水机等设备噪声。其源强值为80-90dB(A)。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鄢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4-7199869
(五)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 65826709 /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六)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十)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