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峰路污水(新兴路-三八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文峰路污水(新兴路-三八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劳动路1012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文峰路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涉及主干管440m,污水支管及环通总长约516m,工程内容为拆除、改造旧管道、改造连接井等。
摘 要: 许昌市城区沿文峰路(三八路-新兴路)路段铺设的污水管网,由于管网陈旧,污水官网设施老化严重,漏损率高。
营运期主要污染: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施工机械废气、恶臭、其他废气
施工废水、噪声、固废等。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1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环保措施,施工场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将消失,因此该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1.2汽车尾气及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HC、CO、NOx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后会对施工现场有一定影响。施工车辆在现场范围内活动,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式,尾气扩散范围有限,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施工采用分段进行,且每段施工时间有限,污染物排放时间和排放量相对较少,所以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有明显影响。
1.3恶臭
项目施工期应污水管网会残留污泥及少量污水,会产生少量恶臭,为减少施工期管网恶臭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评价建议应对拆除后的废旧管网及其残留污泥、污水及时清理,并运至瑞贝卡污水处理厂处理,由此,可减少恶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
1.4其他废气
本项目施工现场不再设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混凝土,由许昌市城区附近的商品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提供。原料沥青混凝土为外购成品,不需在现场搅拌、熬制,产生废气仅为铺摊时产生的少量烟气,同时由于大气扩散和稀释,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3、本工程为管道施工,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物料搅拌废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经简单的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针对本项目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a)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b)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
c)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
d)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
e) 施工机械噪声夜间影响严重,施工场地50m范围内有敏感点的地方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在无法避开的情况下,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如安置临时声屏障;
f)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避免上下班高峰期施工。
评价认为,施工方在采取以上评价建议后,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可以接受,并且施工噪声具有时效性,待工程竣工后,因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将不存在。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道路开挖产生的土方、拆除的废旧管道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道路开挖土方在管道铺设完成后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统一堆存,并采取覆盖措施,减少大风天气扬尘的产生和雨天不必要的水土流失;最终剩余土方应统一收集运至处置固废场处理;废旧管道可作为废旧品统一处理回收或再利用;生活垃圾应有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同时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采取可行措施,严禁对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随意抛洒。只要做到上述各措施,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1、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许昌市城区内,污水管网铺设沿途敏感点较多,主要包括学校、医院、居民区。具体统计见表5。
表5 项目沿线主要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敏感点名称 |
距施工点的 距离(m) |
所在路段 |
环境功能区划 | |
声环境 |
环境空气 | ||||
1 |
许昌实验中学教学楼、办公楼 |
200 10 |
三八路与文峰路交叉口(西南侧) |
2类 |
二类 |
2 |
翰林园小区 |
新兴路与文峰路交叉口(西北侧) |
2类 |
二类 | |
3 |
居民区 |
20 |
文峰路(三八路-新兴路段以东) |
1类 |
二类 |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位于许昌市区,文峰路(三八路-新兴路),距离最近地表水清潩河2.3km。
表6 项目沿线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敏感点名称 |
距施工点的距离(km) |
所在路段 |
环境功能区划 |
1 |
清潩河 |
2.3 |
三八路与文峰路交叉口 |
V类 |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小柳
联系电话:13569936973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