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4-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禹州市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禹州市中医院

建设地点:禹州市区钧窑路69

建设规模:病房综合楼建筑面积由27778.8m2变更为33337.3m2

摘    要:项目总投资9860.32万元,病房综合楼建筑面积由27778.8m2变更为33337.3m2。项目主体综合病房楼走向发生变化,由原批复为南北走向,变更更后为东西走向;同时增加了南北两侧1——3层原有门诊楼、原有病房楼的连廊。污水处理站位置发生变化。由原来设计位于现有病房楼北侧15m处变更为现有病房楼北侧40m

营运期主要污染: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取各处理单元用盖板封闭,加强周围绿化措施。

2、食堂油烟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中药在煎药过程中随水的蒸发异味气体,使用密闭全自动煎药锅,散发的气味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4、项目运营后,变更后废水排放量不变,废水主要分为医院病区污水和其他污水,经污水处理站二级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进水水质要求,之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颍河。

5、对地下停车场风机均建于地下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6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医疗垃圾仍委托许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干化后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中药渣统一收集后,出售给花草种植户做花肥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变更后处置无变化。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距离拟建项目选址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南30m的东街村,另有项目东50m为颍河。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中医院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937419663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4390777

电子信箱:houlixia1978@163.com

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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