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贝卡净化公司中水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4-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贝卡净化公司中水利用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瑞贝卡净化公司中水利用工程

建设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许昌市瑞贝卡大道与学院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瑞贝卡净化公司厂区内)

建设规模:供水量3090/

摘    要:项目位于许昌市瑞贝卡大道与学院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瑞贝卡净化公司厂区内),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蓄水池、输水管线、给水配套设施、场地硬化四部分。(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北侧196m的半岛酒店、199m的瑞贝卡净化公司办公楼,东北侧344m的将官池镇,南侧583m的薛坡村

营运期主要污染:取水车辆汽车尾气及泵站、取水车辆产生的噪声。

主要防治措施:

1、项目车辆回车场可满足2辆洒水车进行回转,平均每辆车每次在项目场地内行驶65m,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少且间断排放,同时由于大气扩散和稀释,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车辆行驶噪声源强为60dB(A)左右,建议营运期加强管理,出入口设置减速带,出入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采取有效措施后,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泵站运行噪声源强为85dB(A)左右,评价建议水泵安装减振垫减振,并进行密闭隔音,采取上述措施后,泵站噪声噪声可降低至65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学环境基本无影响。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北侧196m的半岛酒店、199m的瑞贝卡净化公司办公楼,东北侧344m的将官池镇,南侧583m的薛坡村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小柳

联系电话:13569936973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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