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瑞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50套高端检测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50套高端检测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瑞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05733.3平方米(合158.6亩),建设规模为年产1050套高端检测设备。
建设地点:中原电气谷核心区。
摘 要: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5733.3m2,预计劳动定员300人。项目西邻广晟科技有限公司(现为空地),以西为魏武大道,西距小周村400米;东邻规划的周寨路,东距湾店村100米、距石武高铁900米;南邻尚集街,尚集街以南为许继智能电网公司,东南距大韩村800米,根据《中原电气谷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周围的村庄均拟拆迁。项目东距石武客运高铁900米,东距小洪河2300米,西距清潩河4600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行李安检设备厂房、集装箱检测设备厂房、探测器生产厂房、加速器生产厂房、机加工厂房、宿舍楼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主要设备有:立式数控加工中心、高精密数控车床、氩弧焊机、超声波铝丝压焊机、硅片切割机、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探测器专用检测设备、数控折弯机等。目前本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工艺流程:下达生产计划—配料—发料—部件组装、测试—半成品入库—机械部件组装—电气配线测试—调试—拷机—成品—检验入库
营运期主要污染: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生活污水、清净下水、焊接烟尘、废导线头、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机械加工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液压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子元器件、空气净化设备更换的废过滤棉、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料等影响。
主要防治措施:
⑴废气:机加工焊接产生的烟尘通过加强机加工车间通风换气,烟尘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从机加工车间内向外扩散,经预测,焊接烟尘周界外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⑵废水:项目探测器生产过程中晶体表面清洗、前端电路板清洗和硅片切割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纯水制备,不外排。项目外排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清净下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和清净下水混合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然后由厂区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进行处理。
⑶噪声:项目的设备噪声经厂房屏蔽、距离衰减以及采取减震等措施,四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两个生产车间的噪声对厂界周围200米范围内的湾店村的贡献叠加值为23.35dB(A),与现状噪声值叠加后,噪声现状值无升高。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导线头、废电子元件、废滤棉、废滤料、废金属边角料、废清洗剂、废机油和废液压油。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导线头、废金属边角料、废滤棉和废滤料经妥善收集后外售以实现资源化利用;废电子元件、废清洗剂、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均属于危险固废,在厂内收集后妥善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项目北侧200米处的小韩村,东100米处的湾店村,西400米处的小周村,东南800米处的大韩村。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瑞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937419817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4399336-8041
电子信箱:xchpxw@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