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亚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剑桥春天住宅小区项目(库庄镇张先庄自然村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5-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襄城县亚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剑桥春天住宅小区项目(库庄镇张先庄自然村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襄城县亚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剑桥春天住宅小区项目(库庄镇张先庄自然村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已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剑桥春天住宅小区项目

建设单位:襄城县亚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襄城县八七路以北、规划的经七中路以西、幸福路以东、幸福路以南。

概要:项目总投资4.3亿元,总占地面积约73148.37m2,总建筑面积287405.6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553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1870.6平方米,容积率3.17,绿化率41.6%,建筑密度24.8%,机动车停车位169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392个,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襄城县居民的居住环境,能够提高城市建筑形象、进一步推动襄城县的城市化的进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襄城县亚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涛

联系电话:135989596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3744399336-8041

电子信箱:xchpxw@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② 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③ 落实评价人员、调研、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初步踏勘现场;

④ 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⑤ 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⑥ 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⑦ 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 工程分析;

②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 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④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⑤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⑥ 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

⑦公众参与;

⑧结论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457日至20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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