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5月2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5-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2014年5月2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5月21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5月21日—2014年5月27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许昌国电母线有限公司年产6000米环保型母线槽生产项目

许昌国电母线有限公司

中原电气谷留学人员创业园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许昌国电母线有限公司年产6000米环保型母线槽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许昌国电母线有限公司年产6000米环保型母线槽生产项目位于中原电气谷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租赁许昌宏昌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和办公场所,占地343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68万元,年产6000米环保型母线槽,生产工艺:采购-加工-生产-检验-入库,2012年6月该项目环评通过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许环建审[2012]74号),2013年11月批准试运行(13-82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产生噪声设备采取了隔音、减振降噪措施;一般固废及边角料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并做好日常管理记录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情况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47.2~48.5dB(A),南厂界48.7~49.5dB(A),北厂界51.6~52.4dB(A),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边角料回收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贮存。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0.047t/a,氨氮排放量为0.004t/a,满足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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