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新区芙蓉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许昌新区芙蓉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许昌新区芙蓉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许昌市新区芙蓉大道东侧,永兴东路北侧
项目投资:82160.44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6074m2(约合39.11亩),拟进行高层写字楼的开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61882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0477 m2(包括办公建筑110263 m2、商业服务建筑10214m2),地下建筑面积41405 m2,容积率为4.62。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20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12个,地下停车位994个。建筑密度26.1%,绿化率20%。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乾元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080053529
地址:许昌市新区永兴东路
邮编:461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市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 工 邮箱:1515163982@qq.com
联系电话:0374-4399336-8080 传真:0374-4399336-8016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邮编:461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是通过分析项目的污染物产生情况,预测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使项目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
相应的工作程序为:项目承接→现场调查→报告编写→公众意见调查→编写完成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核→根据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修改报告书→完成报告书审批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程度和意见;
4、公众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6、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对上述问题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在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