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豪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1000万平方米铝合金天花板装饰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豪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铝合金天花板装饰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豪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长葛市大周镇再生金属产业园区黄金大道中段南侧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3335平方米,年产1000万平方米铝合金天花板装饰材料。
摘 要:项目位于河南省长葛市大周镇再生金属产业园区黄金大道中段南侧(租赁瑞佳铝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场地)。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33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980平方米,主要包括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项目东侧临梅胡路,隔路100m处为河南金瑞达薄板不锈钢有限公司;东北侧90m处为金原加油站;北侧临黄金大道,70m处为河南天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西北侧110m处为河南省金汇韦德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西侧紧邻长葛市瑞佳铝业有限公司、300m处为河南金兰普不锈钢有限公司;南侧10m处为邢庄村,100m处为超凡金属制品;东南侧60m处为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幼儿园。
营运期主要污染:铝板材涂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热风箱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员工生活污水、固废、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热风箱使用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引至车间顶部高空排放;涂装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m3/d(1440m3/a),近期:排入瑞佳铝业化粪池,粪污由附近拉出拉走肥田;远期: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最终排入潘李沟。
3、噪声:项目运营后,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东、西、南厂界预测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昼间≤70dB(A)要求;敏感点预测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废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和员工生活垃圾;危废主要为涂料废包材、铝材废清洗液、废活性炭,产量分别约为41.05t/a、114m3/a、102.82t/a,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5t/a,集中收集后运至长葛市垃圾填埋场处理。该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项目位于河南省长葛市大周镇再生金属产业园区黄金大道中段南侧(租赁瑞佳铝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场地)。项目东侧临梅胡路,隔路100m处为河南金瑞达薄板不锈钢有限公司;东北侧90m处为金原加油站;北侧临黄金大道,70m处为河南天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西北侧110m处为河南省金汇韦德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西侧紧邻长葛市瑞佳铝业有限公司、300m处为河南金兰普不锈钢有限公司;南侧10m处为邢庄村,100m处为超凡金属制品;东南侧60m处为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幼儿园。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豪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浩
联系电话:13629881887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郑州青润美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63929223
电子信箱:zhzhmh@126.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