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一德塑业有限公司CPE/CPP流延膜流水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7-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2014年7月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7月7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3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许昌一德塑业有限公司CPE/CPP流延膜流水生产线项目

许昌一德塑业有限公司

许昌县河街乡南岸村

许昌市环境

监测中心

 

 

                

 

 

 

 

 

许昌一德塑业有限公司CPE/CPP流延膜流水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许昌一德塑业有限公司CPE/CPP流延膜流水生产线项目位于许昌县河街乡南岸村七组,占地面积约23亩,实际投资1700万元,年产6000吨环保型塑料膜制品等产品,工艺流程为原料-配料-电加热挤压-共挤成型-冷却-红外线测厚-电晕-修边、打卷-产品,2012年12月份通过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文号:许环建审〔2012〕263 号),2013年12月份经批准投入试运行(文号:13-90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针对西厂界噪声超标问题,增加了隔音设施;生产车间流延膜生产线电加热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设施+吸附措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按要求建设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一般生产性固体废物回收后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情况

1、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2.7~53.5dB(A),西厂界67.5~68.4dB(A),南厂界53.4~54.4dB(A),北厂界53.2~54.0dB(A),项目西厂界紧邻高噪声设备凉水塔导致噪声超标,其余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流延膜生产线电加热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集气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4、固废  项目边角废料、残次品回收利用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按要求建设了危废暂存间。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满足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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