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7月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7月7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3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许昌县新宜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1000吨项目 |
许昌县新宜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许昌县尚集产业集聚区万向路东侧 |
许昌市环境 监测中心 |
许昌县新宜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1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许昌县新宜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中转废矿物油(HW08)1000吨项目位于尚集产业集聚区万向路东侧,东临奥莱尼亚服装有限公司,总投资48万元,环保投资14.9万元,年收集贮存、中转1000吨废矿物油(HW08)(仅限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接收单位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项目禁止回收废汽油、废柴油。该项目于2013年8月份通过环评审批,文号:许环建审〔2013〕151号。2013年9月份经批准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施工期采取了防尘、降噪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弃承装油桶等属危险废物,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储存设施,并按规定办理了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运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贮存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建设一个容积为8m3的防渗事故应急池,并设置导流渠,同时完善了废油泄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验收监测结果情况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43.6、44.5dB(A),西厂界47.5、46.8dB(A),南厂界44.8、45.6dB(A),北厂界41.0、41.5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固废 生产垃圾送许昌城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废矿物油等暂存于“防淋、防渗、防流失”三防暂存场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场所设置有警示标志。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满足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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