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7月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7月7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14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长葛市恒尔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高档卫生瓷生产线项目 |
长葛市恒尔瓷业有限公司 |
长葛市卫生陶瓷专业园潩水路南段 |
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长葛市恒尔瓷业有限公司
年产120万件高档卫生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葛市恒尔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高档卫生瓷生产线项目位于长葛市卫生陶瓷专业园潩水路南段,占地面积113333m2,总投资18000万元,使用天然气隧道窑炉,年产120万件高档卫生瓷,审批文号:许环建审〔2010〕327号,2014年4月经批准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60立方米/日),采用絮凝沉淀+斜板沉淀处理工艺,对项目釉料制备废水、搽拭废水、釉料车间冲洗、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汇合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焙烧窑炉采用隧道窑烧制,燃用天然气,炉窑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残次品破碎在车间内进行。施釉在通风橱内进行,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排放。烘干使用天然气热风炉。对球磨机、空压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絮凝沉淀渣定期清理,出售利用,生产固废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监测结果:COD 28.8~41.4mg/L,SS36~44mg/L,BOD512.7~15.4mg/L,NH3-N2.74~3.21mg/L,均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标准要求。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6.4~57.9dB(A),西厂界55.4~57.6dB(A),南厂界57.4~59.8dB(A),北厂界57.2~58.9dB(A);夜间东厂界46.6~48.3dB(A),西厂界45.5~47.5dB(A),南厂界44.1~47.8dB(A),北厂界48.6~48.8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项目隧道窑烟囱烟尘排放浓度为:19.0~24.5mg/m3,SO2排放浓度为:18.2~22.7 mg/m3,NOx排放浓度为:98~136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为:0.028~0.047mg/m3,均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表6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33 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边角废料、残次品回收利用综合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总量控制项目COD排放总量为0.48t/a(不外排),NH3-N排放总量为0.040t/a,满足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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